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

中式婚姻的各種禮儀代表的意義


中國的婚禮可分為三個階段:
  • 正婚禮,即結婚或成婚的禮儀,就是夫妻結合的意思。
  • 婚後禮,是成妻、成婦或成婿之禮,這表示了男女結婚後的扮演的角色。
在中國傳統的結婚習俗裡,婚前禮和正婚禮是主要程序,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禮。
據《禮記·昏義》記載:「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以繼後世也,故男子重之,是以昏禮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,皆主人筳幾於門外,入揖讓而升,聽命於廟,而拜迎於門外,入揖讓而升,聽命於廟,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。……故曰昏禮者,禮之本也。」
而所謂的六禮,據《儀禮》的記載,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。據說六禮是創於周朝的,有學者認為周文王時代已有六禮,不過亦有人不從六禮。
漢平帝元始三年,劉歆等雜定婚禮[1],四輔公卿大夫傳千朗史家屬可行親迎,次年立皇后亦納采、卜吉。魏晉南北朝時,皇太子太子妃的婚禮都沒有請迎,自東漢東晉時很多時都不依六禮成婚。
唐代以後,皇太子開始請迎,而親王的婚禮都會依隨六禮。後來暨「問名」於「納采」和「請期」於「納成」;是故雖然概念上還是依六禮而行,實際上只有「納采」、「納吉」、「納徵」和「親迎」四禮。而朱子家禮更將「納吉」和「納徵」合為一禮,所以只有三禮。
元朝時,婚禮會加多議婚一禮。
明朝洪武元年時,方以朱子家禮為標準制定婚禮。
清朝時,據通禮記載,漢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禮,但都拼入了成婦成婿之禮,而古代的六禮亦只餘下「議婚」、「納采」、「納幣」、「請期」與「請迎」五禮。其他士、庶人結婚都比較簡單,而民間的婚禮一般都會依朱子家法進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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